日前林小姐(42年次)接獲自稱戶政事務所人員來電,詢問是否有委託他人辦理其戶籍謄本,告知身分遭盜用並協助報警,隨即接到假冒警察、檢察官來電誆稱帳戶涉及洗錢、恐嚇案,要求交付名下帳戶予檢方監管,並會派員拿取,林小姐不疑有他,遂依照對方指示交付名下所有帳戶,包括帳戶內金錢一併遭人領走,林小姐始驚覺遭詐,故向警方報案。
請各位民眾注意
- 警察、檢察官「不會」以LINE或傳真公文通知、傳喚、以電話製作線上筆錄。
- 警察、院檢機構「不會」監管民眾帳戶。
- 警察、檢察官「不會」要求交付存款。
本大隊呼籲切勿聽從指示交付個人銀行帳戶、提款卡及有價物品予以陌生人。若遇是類狀況,可前往「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」或「警政服務APP」即時查詢,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及詢問,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