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(23分隊)於113年初與本局林園分局昭明派出所共同接獲情資,得知蔡姓女嫌因毒品案遭高雄地院發布通緝,於通緝期間仍持續涉嫌販毒,旋即共組專案小組偵辦,經長期跟監蒐證查知蔡嫌將前往汽車旅館進行毒品交易,立即前往旅館周圍佈署,俟蔡女進入旅館房內進行毒品交易,立即攻堅圍捕,順利逮捕蔡嫌、錢嫌2人,並查扣毒品安非他命、一粒眠、愷他命、分裝袋、電子磅秤、現金等證物,經查購毒錢姓嫌犯亦為高雄地檢發佈之詐欺通緝犯。全案蔡嫌、錢嫌等2人依毒品通緝、詐欺通緝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,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。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鄢志豪呼籲,若旅館業者有發現可疑人、車前往旅館住宿,或冒用他人身分證件登記住宿等疑似從事違法行為,歡迎撥打110報案或向本大隊提供情資查緝,警民共同攜手維護社會治安,杜絕毒品販賣,本大隊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之供應源頭,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國人身體健康安全。